群峰教育联盟幼儿园教师师德行为“十不准”与“十提倡”
来源:李群峰老师 发表日期:2012-9-14 16:38:38 浏览量:4031次
文章摘要:群峰教育联盟幼儿园教师师德行为“十不准”与“十提倡”...
群峰教育联盟幼儿园
教师师德行为“十不准”与“十提倡”
一、“十不准”
1、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。
2、不准接受家长宴请和礼物。
3、不准上课时吃零食,接打手机。
4、不准侮辱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。
5、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,串班以及观看其他娱乐网。
6、不准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言论。
7、不准大声训斥、指责和羞辱幼儿及家长。
8、不准私自向幼儿家长收费、摊派读物及推销商品。
9、不准在幼儿园赌博、酗酒以及说脏话。
10、不准穿奇装异服(指袒胸露背)、戴奇特饰品、浓妆艳抹,留怪发型。
二、“十提倡”
1、你真聪明,真能干。
2、你真棒,今天又学会了一项本领。
3、你真是懂礼貌的好孩子!
4、说话再轻一些,会更好听!
5、别着急,慢慢说。
6、乖孩子不哭,一哭就不漂亮了。
7、请认真吃饭,乖宝宝是不挑食的。
8、今天,你做的很好,相信你一定行。
9、老师相信你一定行,愿意和老师一同试试吗?
10、比比看谁的小手洗的最干净。
要做到:
爱幼如子——怀着一颗童心、爱每一个孩子。
对孩子:微笑真一点,说话轻一点,用心换取幼儿的快乐,让孩子乘着快乐的翅膀飞翔。
爱友如己——尊敬师长、友爱同事,真心真诚、礼让友好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,你快乐、我快乐、大家快乐!
群峰国际幼教集团
2011年6月